党的十六大以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龙江的奠基工程,摆在社会建设首要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先后出台多项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省教育事业进入发展最好、最快的重要历史时期:实现“两基”,义务教育进入全面巩固提高、促进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毛入学率由2002年的34.7%提高到62.96%;普通高校由48所发展到68所,地市覆盖率100%,在校生由33.5万人增长到63.5万人,毛入学率由20.67%增长到26.78%,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校占地、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平均增长2至3倍,办学条件大大改善;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有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大大提高。
实施“两基”攻坚规划,完成“两基”人口覆盖率100%的历史性任务
黑龙江省在上世纪末基本实现了“两基”目标。2003年,5个未验收的贫困县被列为“两基”攻坚县,省政府制定了“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实行了“三制一权”、“五个纳入”、“四个优先”等制度措施,形成了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两基”工作格局,为“两基”工作的扎实推进和巩固提高,提供了坚强保障。经过三年的努力,5个攻坚县全部实现“两基”,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今年还将逐步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教育。2007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督导检查,得到专家组和教育部的高度评价,标志着黑龙江省完成了“两基”历史性任务,义务教育进入全面巩固提高、促进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新阶段。
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地域辽阔、农村牧场林场多、边境地区人口稀少等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先后组织实施了义务教育工程、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五项重点工程,旨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
黑龙江省较早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调整网点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经过几年的努力,许多地方基本取消了教学点,实施了集中办学。全省中小学由2002年的14321所,合并为2007年的10695所,撤并学校3626所。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学校布局调整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配套保障措施,如加强对寄宿制学生的生活服务和管理、配备经验丰富的生活教师,有的地方还配置接送学生的交通车或对路远的学生给予通勤补贴等,使调整工作平稳顺利。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整合了教育资源,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规模效益,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省委、省政府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纳入“十项利民行动”,连续几年专题部署、专项推进。“十五”期间,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改工程共投入建设资金18.9亿元,改造危房229.3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180万平方米;新建校舍252万平方米,维修校舍26万平方米。2006年,省政府一次性投资7.6亿元,吸引地方投入2.6亿元,共计10.2亿元,彻底消灭了农村中小学全部D级危房113.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20.9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每年中央和省级财政1.52亿专项资金支撑的危房改造长效机制,保证了危险校舍及时维修和改造。2007年启动了国家贫困县农村初中校舍建设工程,遴选出58所项目学校,预计总投资2.7亿元,建设总规模225642平方米,工程建设期限4年。
几年来,黑龙江省还相继实施了两期义务教育工程、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等,加强中小学内涵建设。其中投入3.68亿元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惠及黑龙江省13个地市130个县(区)的10944所学校,覆盖全省政府办100%的农村中小学,受益学生193万人,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拉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规范化学校建设,全省中小学合格以上学校达到8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省委、省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分不开。近年来,黑龙江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07年,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建立了“省级统筹、省拿大头”、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地方政府承担资金比例,其中省级财政承担比例达87%以上,居全国前列,其中小学、初中免学杂费所需地方负担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到2007年秋季,全省农村全部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新机制资金专户管理,资金足额拨付到学校,有效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省财政还每年投入100万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在黑龙江省各市、县特别是农村采访,所到之处,令人由衷感慨: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美的环境是校园,最开心的是学生家长。
增强职教服务功能,为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新农村建设培养实用型人才
2003年省委把“村村大学生”计划纳入“十项利民行动”,旨在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和选派实用型人才。2004年开始招生,4期共招生8856人,其中毕业的3867人已回乡创业。同时先后选派2343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采取倾斜政策,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使职业教育走出低谷,2007年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7万人的目标,比2002年增加8万人。同时,在确定两批共123个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基地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综合中学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全省160所中等职业学校、4543所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7年,共进行实用技术培训139.99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7.17万人,完成了农村初中后20余万人的培训任务,培训面达80%以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启动,中央财政投入职业教育专项经费1460万元,建设1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里投入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500万元,重点支持了41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其中综合性实训基地1个,区域性实训基地3个,专业性实训基地37个,涉及6大类、15个专业。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大加强。
加快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推动高校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
实施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和海外学人计划。制定了《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全面部署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确立黑龙江大学等四个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培训的意见》,加快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2007年新立项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重大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6项。从2004年到目前共立项69个项目,服务于企业100多家,一些项目取得初步成效,深受企业欢迎,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
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建设等稳步推进。2004年开始,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布局,重点在石油、乳品、大豆、医药和林业等方面,新建了东北农业大学乳品科学、大豆生物学,大庆石油学院提高油气采收率,哈尔滨理工大学工程电介质,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医药等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现了省属高校零的突破,其中东北农业大学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乳品科学实验室和大庆石油学院提高油气采收率重点实验室通过教育部验收,开始运行。2006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农业微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哈尔滨理工大学汽车电子驱动控制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抗肿瘤天然药物工程技术中心和齐齐哈尔大学亚麻加工工程技术中心,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建设,使省属高校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个。现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
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成效突出,高校评估全线告捷。在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评估中,黑龙江省有14个一级学科、77个二级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省属高校2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榜上有名。重点学科总数在全国位次由第9位上升到第7位。到目前为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13所高校,专家组结论均为优秀。对全省41所高职高专院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有新进展,获国家级精品课5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有了提高。
建立健全助学体系,保证家庭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助学工作体系。2004年-2007年,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提高了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由324元/生.年提高到400元/生.年。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农村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截止目前,中央和省及地方财政共投入助学资金11.6亿元。同时还出台并实施了《黑龙江省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受益学生21万人。
建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每人每年1000元,由省和市县按3:7比例承担,全年资助人数8.76万人,占高中在校生人数的15%。实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省普通高校中有近15万名贫困学生得到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金额达1.6亿元,资助面占在校生的30%左右;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3.5亿元,覆盖全省所有公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有近20万名贫困学生得到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达1.5亿元,资助面占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的90%。
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黑龙江省教育呈现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义务教育覆盖全省100%的人口地区,近70%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继续学习,2003年到2007年,为社会输送了93.3万大中专毕业生。万人口普通高校在校生达166人。省委、省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教育发展倾注了最大的努力,多项重大举措教育惠民,人民群众及其子女得到了最大的教育实惠。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为新阶段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最近,省政府又批转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进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朝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