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出通知,颁布实施《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十多年来公务员奖励工作的实践经验,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条件和种类、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等做出了全面规定,共六章二十二条。
《规定》明确,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分五个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其中,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规定》指出,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颁发奖章或奖牌。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规定》强调,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同时强调,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或者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应撤销奖励。

尹蔚民:公务员法入轨阶段的实施工作基本完成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魏武)人事部部长尹蔚民15日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总结我国过去5年的人事工作时说,公务员法颁布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级人事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一道,精心组织实施,入轨阶段的实施工作基本完成。
尹蔚民表示,过去5年我国人事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03年至2006年,33万名年轻优秀人才通过考录进入公务员队伍,优化了队伍结构,维护了社会公平。大规模开展培训,参加各类培训人员2300万人次,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着力加强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弘扬公务员精神。尹蔚民说,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正在形成。
我国已建立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魏武)记者15日从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我国已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人事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各级人事部门共同努力,深入调研,周密论证,精心组织,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和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