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西宁体育馆广场鼓乐齐鸣,人流涌动,由青海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共同举办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周活动在这里启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集聚了内外资税法并列运行多年积累的征管经验和当今世界税制建设的最新成果,是科学规范、与国际接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重要法律,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宣传活动中,税务执法人员耐心地向过往的市民宣传、讲解。据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率,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待遇一致,形成了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以税收优惠支持农林牧渔业发展、鼓励基础设施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适当保留西部地区重点扶持产业的优惠政策,将会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改进社会保障支出和职工教育支出扣除政策,实施安置残疾人和国家鼓励安置人员的优惠政策等,形成支持改善民生的政策体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听完讲解,不少纳税人表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为青海省税收的持续增长尽到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