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文件,对四川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性服务场所工作进行规划,3年内四川将实现县县有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性服务场所。
按照规划,2008年内,四川地级城市、省扩权试点县(市)和90%以上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到2009年,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均要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实现省、市、县三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信息联网,基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到2010年,四川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重点村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联网,全面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