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向全区各物价管理部门提出了12项工作要求,包括要继续抓紧抓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近期一律不出台调价项目的规定等。
为确保广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自治区物价局局长韦艳兰向各地物价局长们提出:自始自终把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作为全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抓紧抓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近期一律不出台调价项目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做好清理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工作;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导向,努力营造稳定价格环境,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