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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响应机制消除火险隐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4日   来源:辽宁日报

    日前,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强调,随着国家确定的清明节法定假日的到来,祭奠、上坟烧纸人员增多,给森林防火带来较大压力,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辽宁各地已经具备了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条件和可能。

    入春后,辽宁省各地气温迅速回升,风力较大,森林火险指数居高不下,全省3级以上火险天气已经超过20天,创历史同期最高。春耕在即,野外用火增多,清明节期间,祭奠、上坟烧纸人员增多,再加上多年封山育林、封山禁牧,林内杂草茂盛,可燃物已经到了遇火即燃,一触即发的态势。

    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预案,规范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按照响应机制规定,第一时间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车辆到位、指挥到位、扑救到位。各级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火险区、火灾高发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上述地区入山路口实行24小时专人把守。清明节前后,对与林地相连的林边、地边、路边、坟边进行重点管护、重点看守,必要时实行24小时死看死守。坚决禁止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坚决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茬子等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对明知故犯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曝光一个,坚决消除各种火险隐患。(记者 李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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