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今年,内蒙古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原则上不予审批新增污染物项目;跟踪新开工项目,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由于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去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了内蒙古重大建设项目31个,总投资额达632亿元,项目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二,西部省区名列第一。自治区本级批复建设项目590个,其中重大建设项目313个。为了更好地支持自治区重大经济项目建设,今年,内蒙古将继续把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试行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制度。在审批建设项目时,既考虑单个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整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及规模,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项目选址、生产水源及污水排放去向等重点环节。
此外,全区各地将对新开工项目进行跟踪、备案,实行月报制度,并选择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全面推进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未完成规划环评的30个工业园区,今年全部完成;已完成规划环评的15个工业园区,要尽快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钢铁、焦化、电力、有色冶炼、交通等行业开展行业规划环评。(首席记者 周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