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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有新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4月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2008年全省中小学招考工作,辽宁省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对指标到校、择校、升学考试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辽宁省将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平均比例要达到75%以上,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执行中考指标到校录取时,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录取的最低分不得低于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如果指标到校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还将转本区、县(市)统招。

    据了解,目前,营口、阜新、盘锦等市的省重点高中和示范高中公费招生指标已100%分配给初中学校,沈阳、大连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达到了60%以上。而按照辽宁省教育工作目标,到2010年,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率要达到100%。

    同时,省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招收“双优生”,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这一比例也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要逐步降低。

    公办省示范高中、重点高中要继续举办“宏志班”,招收农村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今年的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通知》要求,要适当减少考试门类,降低试题难度,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60%、20%、2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而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今年语文试卷中将设一道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2分题。这是辽宁省首次提出专门设立“汉字书写能力”题。(记者 王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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