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青海省都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担保,将宗加乡农业村因无钱治病而多年卧病在床的青年农民刘志斌送到了省城大医院治疗,期间的治疗费由县合管办报销大部分,民政部门资助一部分,医院减免了一部分。本月初,当刘志斌的母亲看到儿子走着回家且又能从事农活时感慨万分:“新农合不但救了我儿子的命,还让我们家避免了经济上沉重的负担”。
经过5年不懈努力,青海省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实现了由试点到全面覆盖、由传统合作医疗走向新农合制度的历史性跨越,开创了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农牧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省43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制度,有317.96万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18%,实现了农牧区全面覆盖。
全省新农合制度整体呈现出参合率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和受益率稳步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牧民的卫生服务利用能力和健康水平同步提升,农牧民疾病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返贫率明显下降的良好发展态势,新农合作为农牧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正在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明显改善了农牧民健康状况。2007年与2002年相比,全省农牧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42.8%和41.9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32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68.2岁,总体健康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新农合制度已成为广大农牧民“病有所医”的基础和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农牧民健康观念的深刻变化,广大农村牧区正在逐步形成生活讲卫生、投资保健康、健康促小康的新观念。
———切实减轻了农牧民医疗负担。连续3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使全省的新农合筹资水平5年间翻了两番,政府补助增加了4倍。5年来,全省累计筹资4亿多元,为575万人次的农牧民报销医药费用3.3亿元。去年,全省农牧民受益面达到73.4%,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38.99%,最高补偿额达到2.5万元。
———有力推动了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5年来,总投资近3亿元,改扩建县医院39所、乡镇卫生院38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2211所,为青南及其他边远地区111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流动卫生服务车,培训了一大批农牧区适宜卫生人才,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与此同时,新农合制度使农牧民利用卫生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力不断提高,促进了农牧区卫生机构服务方式、服务理念的根本转变。农牧区卫生机构改变过去单一的坐堂行医服务模式,积极推行院内服务与巡回医疗、上门送医送药、下派医生、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相结合的新型综合服务模式,提高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时效性。目前,全省农牧区80%以上的住院病人在县、乡卫生机构就诊治疗,96%的门诊病人在乡、村卫生机构就诊治疗,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镇),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