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3年广西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争取到2010年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达到95%。
日前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总体方案》(简称《方案》)提出,要将农村公路发展方式转移到提高建设质量上,通过3年的质量年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质量水平明显改善。全区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2008年达到90%以上、2009年达到92%、2010年达到95%。其中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根据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各市县交通部门应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组建并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要逐步做到每个县建立或指定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试验室;建设单位要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明晰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组织施工。农村公路设计要按照节约、环保、安全和实用的设计原则进行,建设过程中积极利用社会监理力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方案》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度和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格开工审查制度,做到资金不落实的不开工,没有设计图纸的不开工,没有技术交底的不开工,施工设备和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开工。各地要研究制定农村公路质量鉴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加强质量鉴定与验收工作,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和信用体系评价系统,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鼓励技术创新、做好科技成果推广。
质量年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至2011年3月,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纳入质量年活动范围的工程是2008年至2010年全区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和渡改桥工程,包括通乡油路、通达工程以及通村公路硬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