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2日召开的河北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主任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今年将投入7.7亿元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其中5000套为孤老病残和急需救助的家庭提供实物配租。
据了解,今年河北省扩大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为解决资金问题,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各地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的几个渠道,积极筹集所需资金。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市、县共筹集资金7.5亿元。
积极受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凡还没有开始受理申请的市、县,4月底前必须开始受理。通过当地网站、报纸、电视发布公告,并在各小区、居委会广泛张贴,将保障的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受理单位等充分告知群众。
及时、足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补贴最长一个季度发放一次,不能拖到半年甚至一年。对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补贴标准必须是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不能搞象征性的补贴。今后,河北省不再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对租住公有住房的受保障家庭,在保障标准内同样给予货币补贴,但补贴标准是公有住房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
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对新建、配建的廉租住房,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质量;既要保证房屋的工程质量,还要保证必要的环境质量。各地可多采取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办法,加快廉租住房筹集进度,即住房保障部门从市场上租赁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后,再以廉租住房的租金转租给低收入家庭。在筹集到具备入住条件的廉租住房后,有关部门要根据保障条件、审批程序,尽快配租给孤老病残和急需救助的家庭。(记者 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