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引导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认真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切实做到 “三个牢记”“三个克服”。
李斌指出,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才能让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也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李斌要求,要将依法行政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加大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引导执法人员认真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切实做到 “三个牢记”、“三个克服”。即:
牢记依法行政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自觉 克服“法外特权”的错误思想。
牢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自觉 克服各种行政侵权的违法行为。
牢记程序合法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 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习惯。 (摘自李斌主任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斌: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依法办事
4月2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李斌指出,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界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行政职权。
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内容、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体制。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体制,执行收费与监管、作出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违法行为。
李斌主任明确提出,要通过2-3年艰苦不懈的努力,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摘自李斌主任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斌:充分认识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月2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李斌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确立的新时期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关键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
第一,依法行政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成败。更加自觉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中去推进,放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开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过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依法行政是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
国家行政管理法治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甚至决定着整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法治化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把政府自身的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服务于民,防止权力滥用。
一些干部片面地认为,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却忽视法定的服务内容。其实,依法行政的出发点不是处罚,更多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全面履行责任,既要依法管理好,更要服务好。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只有把落实基本国策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事关计划生育家庭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着力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做好“天下第一难”的事业。
第三,依法行政是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长春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去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对17个省(区)进行了行政执法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形势总体上是比较好的。
一是认识有所提高,领导更加重视,全面部署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制定并能够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绝大多数地方将依法行政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了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努力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
四是能够落实《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推进基层依法行政;
五是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六是能够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
七是普遍开展了便民维权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地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能依法依规办事。目标考核体系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没有完全落实。日常管理服务薄弱,仍习惯于依靠集中行动推动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在部分地方流于形式,未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依法行政是做好当前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维护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密不可分。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今年8月,我们将在北京迎来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少数反华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将奥运会与政治联系起来,利用各种机会制造事端,企图破坏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破坏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敏锐性和警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防止发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摘自李斌主任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斌: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 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4月2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 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李斌主任指出,地方立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基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在地方立法工作中, 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尊重和维护育龄人员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坚持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要立足当前,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同时要着眼长远,更加注重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使修改后的条例更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平衡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三是要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反映,使条例更加实事求是。对于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生育间隔问题、特殊人群的生育政策问题、户籍制度改革中“农转非”人员的生育问题以及奖励优惠的落实等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地做出规定,使群众满意,使干部好做工作。
四是坚持法制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地方立法要与“一法三规”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对于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同时要注意相关政策的衔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因为政策的不统一、不平衡引发新的矛盾。
五是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研究,要科学界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合理确定征收数额,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摘自李斌主任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