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辽宁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5年来,辽宁省共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费7.4亿元,补签劳动合同270.6万份,追发工资8.7亿元,清退风险抵押金1435.5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万件。截至2007年底,辽宁省已累计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8.05亿元。
截至2008年3月,辽宁省14个市有113个县(区)已建立了130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初步联成省、市、县(区)三级监督网络,辽宁省有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2080人。目前,辽宁省有9个市所在地区劳动年检的检查数量(用人单位)每年都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检查范围逐步向各个行业、企业扩大。一些地区还对劳动派遣机构开展了日常巡视和监察,监察行为不仅限于企业单位,已逐步覆盖至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有劳动用工行为的无营业执照或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有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监察的内容覆盖了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工资等劳动保障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