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日前已顺利结束。这次考核主要是对各地各部门从2007年2月开始的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一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检验,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广西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考核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突破口,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活动的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较高。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此次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覆盖全区乡镇以上机关。为抓好本级考核并示范推动全区考核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作风效能办从今年1月开始,抽调近100名干部,组成15个考核工作组,深入到14个地级市和37个区直机关进行了认真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围绕作风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重点对理顺职能、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督机构和电子监察系统、转变干部作风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地各部门参照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
这次考核工作的一大亮点就是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将群众的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自治区本级的考核中,考核组在对各市和区直单位进行考核时,不仅认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还分别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和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和评价,并从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单位和人员中随机抽取名单,通过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的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为在更大范围掌握民意,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自治区作风效能办联合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万人评议自治区级机关作风活动,对区直及驻桂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共100个部门(单位)的作风效能进行公众评议,发放评议表共1.98万份。各市县、各部门在本地本部门的活动考核中,大都采取公众评议、听证质询等形式,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活动考核,认真听取了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
突出量化考核是这次考核工作的一大创新。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在对各市和区直单位的考核中,将考核总分设定为1000分,考核内容分为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情况、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情况、转变作风情况、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情况,每个方面的考核内容都分成若干考核项目,每个考核项目下进一步细分考核要点,每个考核要点都明确具体的分值和评分标准,切实做到“评分有理由,扣分有依据”。通过量化考核,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清楚明晰。全区14个市,有10个市得分高于平均分907分,占71.4%;区直32个重点监察单位,有23个单位高于平均分910分,占71.9%;抽查的5个未列入重点监察的区直单位,考核平均分则为911分。
为了巩固扩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在抓好活动考核工作的同时,同步研究制定了机关绩效考评的系列政策法规。今年4月2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正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查访核验暂行办法》。考评结果将与行政激励机制、问责机制、财政预算安排、物质奖励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