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十年来,湖南价格部门不断加大对涉农、涉企、医药、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以及市场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6477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39亿余元。
据统计,全省共取消、降标和规范1000余项涉及企业、农民、教育和建设项目等的收费,累计减轻各方面负担上100亿元。率先在全国大力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每年减负7亿元以上。同时取消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收费,每年为其减负4亿多元。对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130项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减免等优惠措施;城镇低保户每月免交4吨水费、4立方米污水处理费、4立方米煤气费、2立方米天然气、8千瓦时照明电费和5.5元有线电视收费,免收义务教育杂费和医疗挂号费,减半收取诊疗费。特别去年以来,全省每年重点抓好十件顺民心合民意的价格实事,累计可为城乡居民减轻负担约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