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公安部:购买管制刀具要如实登记购买人身份证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6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管制刀具的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认定标准,正确区分管制刀具与群众日常生活所用刀具的界限,既要防止漏管失控,又要防止随意扩大查禁范围、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提出异议、需要对管制刀具进行认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生产、经销刀具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对生产、销售管制刀具的企业要建立完善生产环节备案、经销环节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要督促制造管制刀具企业规范生产行为,不得制造非生产、工作需要的管制刀具,按规定填报《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登记表》,连同管制刀具样品送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要督促经销管制刀具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不得购销非生产、工作需要的管制刀具,建立管制刀具购销登记制度,填写《管制刀具购销情况登记表》,备所在地公安机关查验。凡购买管制刀具的,一律如实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明。少数民族地区购买、持有管制刀具的具体办法,由少数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制定。

 
 
 相关链接
· 上海市公安机关集中销毁一批非法枪支、管制刀具
· 西安警方集中销毁民用枪支及管制刀具
· 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 公安部通报整治爆炸物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行动情况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