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切实维护地震灾区和全国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机关还广泛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累计向地震灾区捐款达1.6亿余元,其中公安部机关捐款379万余元,地方公安机关捐款1.57亿余元。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同志等对向地震灾区捐款高度重视,并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捐款,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深情厚意,涌现出很多感人的事例。许多离退休老同志,有的拄着拐杖、有的由人搀扶、有的坐着轮椅来捐款。原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王芳同志住院期间,仍让工作人员送来5000元捐款。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禁毒英雄罗金勇尽管在医院卧床治疗,听到消息后,立即捐出1000元。193名在东帝汶、科索沃、利比里亚、苏丹、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民警捐款138700元。公安部机关民警郑汉坚将获得全国特级人民警察的10000元奖金全部捐出。有的民警、职工还以手机短信、邮局汇款、网上捐助等形式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自发参加街头义务献血。
各地公安机关为地震灾区捐款统计
广东 2589.8万
辽宁 1369.2万
山东 1358万
浙江 1238万
上海 1109.5万
江苏 700万
河南 646.5万
北京 633.5万
福建 623万
河北 610.8万
湖北 550万
内蒙古 461.8万
重庆 423万
广西 360万
江西 341.8万
山西 334万
新疆 268万
陕西 252.5万
甘肃 228.8万
天津 220万
贵州 140.9万
安徽 131.4万
宁夏 100.3万
湖南 100万
海南 98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34.2万
黑龙江 26万
西藏 12.9万
青海 6.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