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本职,坚守岗位,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绝不因为财政资金支付问题影响应急抢险工作的开展,全力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
通知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积极帮助恢复生产,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从现在起,省级部门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的公务用车;停止一般性的出国考察、培训,压缩会议经费,严禁公款宴请;除正常的人员经费外,省财政停止追加行政经费。灾区各级财政也要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支出,腾出资金为抗灾救灾提供保障。通知强调,各级财政救灾资金一律实行专账管理,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真正用在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同时,要做好灾情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确保灾情信息及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