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日前,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抗震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所有捐赠款物有效用于灾区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安置。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捐赠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二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所有捐赠款物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三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捐赠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捐赠款物公开透明。对贪污、截留、挪用、私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捐赠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捐赠物资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要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本地区本部门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抗震救灾捐赠款物规范接收、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为做好我省支持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