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各界踊跃捐助,甘肃省接收到大批抗震救灾款物。省民政厅采取措施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确保捐赠款物及时送达灾区群众。
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政府规定,对救灾款物的筹集、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管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对省上下拨和接收捐赠的款物,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成立救灾款物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跟踪审计、监督,完善了使用监管机制,强化了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督查检查。
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救灾专用帐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10余项规范性制度办法。各地对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实相符、账目清楚。对接收的救灾物资做到调拨、捐赠登记明细,分配、报批公开透明,入库、发运有档可查,验货、接货手续齐备,发放、领取记录在案。省民政厅通过政务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效地加强了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
省民政厅在灾情信息核查核实中,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无误,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救灾资金下拨中,省民政厅主动与财政部门会商,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在救灾物资的调运中,注意加强与商业、民航、交通、铁路和驻甘部队的协调配合,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快速运往灾区。
在救灾物资发放上,优先保障“三无”和“三孤”人员,优先解决学校、医院需要,优先安排重点受灾地区。主动接受和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两次派出5路工作组,深入陇南、甘南、天水等地,跟踪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情况。5月28日,省民政厅又派出3路工作组,对重点灾区落实“三无”、“三孤”人员有关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动救灾款物的科学调配和规范有序发放。(陆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