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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7月1日起将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共惠及47万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7日   来源:北京日报

    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就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还可享受免费参保待遇。

    6月16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省级市中率先实现医保制度的全覆盖。

    医保报销额度:每年最高可报7万医药费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直接就医,就医时,须携带《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还介绍,城镇劳动年龄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主要是保大病的原则,北京市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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