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的通告》,切实保障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国家邮政局于6月18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涉奥”寄递物品的范围,细化对邮件、快件验视的要求。
18日下发的《关于落实第29届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第29届奥运会期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允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允许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简称UPS)经营奥运会的进出境物品快递业务和邮政委托业务。其他寄递企业不得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不得到奥运会各组织驻地、奥运场馆等涉及奥运会的场所揽收和投递各类寄递物品,因用户的原因收到涉奥快件后,应交由邮政企业代为投递。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另行规定,任意扩大寄递企业的限制收寄范围,提前或推后限制收寄的时间。
通知要求在奥运会期间加强验视工作。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在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时,应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当面验视内件。对拒绝验视内件,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不予收寄。对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用户交寄的物品,亦应正常收寄,但要做重点查验。企业要主动向用户宣传《通告》的精神,引导用户积极配合寄递物品的安全验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