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份,国家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的8年中,已累计安排中央固定资产投资141.6亿元,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退耕还林1642万亩,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700万亩,人工造林、农田林网、飞播造林、封山育林4698万亩,综合治理11206平方公里,水源工程64728处,节水灌溉59289处,草种基地建设等5124万亩,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保持稳定进展。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工程建设区西起内蒙古的达茂旗,东至河北的平泉县,南起山西的代县,北至内蒙古的东乌珠穆沁旗,范围涉及内蒙古、河北、山西及北京和天津的75个县(旗、市、区)。总国土面积为45.8万平方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577.0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1.04亿元。建设内容分为林业建设、草地治理、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多个方面。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通过封沙(山)育林(草),飞播造林(草)、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治理沙化土地15175.29万亩,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