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一场50年罕见的特大凝冻让本来就地处贵州省高寒地带的万山特区一片“千里冰封”。停水、停电、道路不通......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
然而这天,最边远的岩屋坪社区60多岁的吴菊花家里,却迎来了两位已艰难徒步翻越阿渣坡变成“白毛女”的民政女干部,给她送来了救灾款和粮食,老人激动得双眼噙满泪水:“这么冷的天,你们是咋个来的,我的儿女都做不到......”构筑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用制度保证像吴菊花这样的老人即便在最艰难的时候基本生活也不受影响,贵州省持续1个月的特大凝冻灾害却没有一个困难群众因灾冻死饿死。作为基本贫困面还很大的“欠发达、欠开发”省份,举全省之力刚刚建立起来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线经受住了考验。
最低生活保障从城市起步
时光倒退到10年前,面对一部分因病因残等种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贵州省开始了制度救助的起步,到1999年全省87个县市区就全面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以来,为切实把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各级加大了排查力度,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资源枯竭关停破产矿山、农垦森工企业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的排查力度,做到了“应保尽保”。全省城市低保对象由2002年底的34.07万人增加到现在的52.9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56元。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城市还远远高于这个标准。
针对2003年下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给低保对象生活带来较大压力的实际,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对无法定赡养和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城镇“三无”对象和有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长期患重(大)病、单亲、有子女就学的特困低保家庭,增发10%至30%低保金,给予重点保障。从起步实施到现在,贵州省每年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也由2000年的2147万元增加到5.16亿元,有效保障了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如今,城市低保制度深入民心,并已完全走上了制度化和公开化,全省各级通过新闻媒体、民政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当地低保工作开展情况。一些地方还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低保工作督查活动。2007年6月份起,全省县以上民政部门开通了低保热线电话。
提前两年全面实施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制度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多民族聚居、经济欠发达,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任务就更加繁重。
2005年前的统计,贵州省农村低收入以下贫困人口有742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77万人,约占全国的1/10。如果按照常规每年解决11万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速度,要使这些人都摆脱贫困,起码还需要20多年的时间。
2005年6月,针对在推进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市(州、地)县(市、区)应筹集救助经费落实到位难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从当年起按每人每年补助200元的标准,将1.89亿元的定期救助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长期固定,较原定计划提前两年全面建立实施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为保障全省农村94.5万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建立了一条制度防线。
2006年,省财政将特困救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60元的同时,还明确提出要尽快完成由救助制度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过渡。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意味着贵州省将不再有绝对贫困人口,从而卸掉了我们背了多年的沉重包袱,成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特大喜事。
按照“全省所需救助专项经费由省地县三级按4:2:4的比例分级负责筹集”、“五保供养所需经费,要按照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625元的标准,从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的政策,目前,经济条件较好的贵阳市等地通过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实现了向农村低保制度过渡。全省40%的乡(镇)实现了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从2007年7月1日起,贵州省还把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25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形成以制度抑制贫困、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新格局。这项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实施,标志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基本形成。
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救助体系覆盖城乡
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困难群众最关心的就是生了病怎么办?为了解决这一事关民生根本的问题,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2004年全省就筹集医疗救助基金4477.9万元,其中中央两次下拨3404万元,地县两级财政安排1073.9万元。资助10.44万农村特困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参合资金104.52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特困户2.3万人、支出救助金967.02万元。
目前,全省已有82个县(市、区)先后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群众,给予适当医疗救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资助农村各类特困群众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合作医疗参保费,为168.26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同时,全省还对12.6万五保对象实行供养,为2万余人次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全省生活在福利机构内、凡是能够适应手术的孤残儿童基本获得康复治疗。福利彩票“温暖贵州”系列公益行动以及“微笑列车”“格列卫”等慈善救助项目,累计为近10万受助对象提供医疗、就学、赈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帮助。
根据测算,按全省目前的300多万救助人数、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实施救助全年共需资金15亿元,扣除中央每年支持的4亿元左右资金,贵州省还需要投入11亿元左右资金,约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3.71%。但穷“财政”不能穷“民生”,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贵州省正想方设法加大救助保障资金的投入,让全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如今,全省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摸清城市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情况。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很快将正式启动。(杨筱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