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贵州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省长林树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以县为单位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大事办实办好,确保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
会议由副省长辛维光主持。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司长米勇生到会并讲话。
林树森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贵州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贵州省从去年7月1日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常年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创了从制度上抑制贫困和扶贫的新格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于切实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贵州省在今年年初遭遇的历史罕见的严重雪凝灾害中,没有出现冻死、饿死人的非正常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
林树森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最后一道安全网”,对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具有兜底的作用,这项制度一旦建立,必须做到“应保尽保”。从当前贵州省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情况来看,首先要实现各县范围内的“应保尽保”,逐步过渡到统一标准的“应保尽保”。他指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今年国家已经将绝对贫困线标准从去年的693元提高到785元,同时,考虑到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国家还要求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使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从农村低保制度中受益;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各县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把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在本县范围内实现“应保尽保”。在以县为单位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下一步要朝着全省统一标准的“应保尽保”努力。为此,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要完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和准确地反映农村困难群众的收入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批制度,严格按程序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准确掌握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强化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提供依据;省统计、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并与农村低保核查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林树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大事办实办好,确保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把农村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并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快低保工作信息化进程,建立低保户相关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要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和低保知识的普及,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配合政府共同做好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低保只是针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一项救助制度,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还要依靠自身努力,自力更生,发展生产。要强化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从严监管低保资金的使用,按规定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确保低保工作规范健康运行。
辛维光在主持讲话中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从制度上对基层低保工作的人力、财力等作出整体安排,帮助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农村低保工作推向前进。
米勇生在讲话中希望贵州省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扩大覆盖范围,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稳定、持久、有效的解决。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负责人在会上发言。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地民政、财政、统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