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青海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省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交流暨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精神,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对省直机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杰热旦讲话。
多杰热旦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是关系青海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省直机关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重任,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着表率示范作用,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发展与和谐的关系,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在改进作风、为民办事上下工夫、见成效。
多杰热旦强调,要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省情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民族团结意识。通过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的自觉性,认真查摆和解决工作和作风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引资兴业、结对帮扶、扶贫济困等多种措施,努力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自觉维护发展、促进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的表率。要在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当中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营造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杰热旦强调,省直机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各自的工作职能,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面貌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团结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着力从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入手,改善广大群众的生产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重视解决边远贫困地区民族群众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要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努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人才,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努力做好农牧区低保、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提高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使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