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督查工作的通知》,于2008年7月7-16日,由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以该市主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主要风景旅游点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对24个区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之一,督查的重点是各地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反兴奋剂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采取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
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将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以及药品零售企业为对象,主要检查批发企业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所售产品是否过期,零售药店检查是否经营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关药品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等内容。凡辖区内有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工企业的,抽查2家企业。
现场检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将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对整改效果进行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