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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甘南地区地震受损房屋建筑鉴定完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3日   来源:甘肃日报

    由甘肃省建设厅牵头实施的陇南市和甘南州11个重灾县区地震受损建筑物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性应急鉴定工作于近日顺利完成。期间共鉴定完成建筑物3941项,建筑面积564万平方米。其中学校建筑1122项,医疗建筑348项,通信建筑63项,电力建筑79项,政府办公建筑920项,生命线建筑61项,住宅建筑937项,其它建筑383项,城市基础设施28项。

    为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开展,甘肃省建设厅组织设计单位、鉴定检测单位等31家单位22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10个鉴定小组,经过动员培训后,紧急赶赴灾区展开鉴定工作。

    两市州房屋建筑鉴定结果为危险的有471项,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占9.5%;严重破坏的630项,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占13.6%;中等破坏的789项,建筑面积109.8万平方米,占19.5%;轻微破坏的1296项,建筑面积190.76万平方米,占33.8%;基本完好的755项,建筑面积133.25万平方米,占23.6%。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鉴定结果为危险的为0;严重破坏的有4项,占14.3%;中等破坏的9项,占32.1%;轻微破坏的13项,占46.4%;基本完好的2项,占7.1%。

    鉴定组有关专家分析,经正规设计、有抗震设防的城市房屋建筑,基本上达到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而没有抗震设防、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和一些自建的土木结构民房,在地震中受损严重。(陈晓军 杨仲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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