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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求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监督 确保廉洁救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吉林日报

    7月24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对口支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讲话。

    李法泉指出,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反腐倡廉的总体布局,与其他重点任务一起部署,协作推进,确保廉洁救灾,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李法泉强调,要认真落实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滞拨滞留,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使救灾款物严重损毁浪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李法泉要求,要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以资金物资监管为重点内容,以管理款物的人员为重点对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衔接紧密的监管体系。做到五个到位,即确保对建设项目监管到位、救灾款物监管到位、工作程序监管到位、参与重建的工作人员监管到位、案件查处到位,使监督检查工作不出漏洞,不留死角。

    李法泉强调,要建立完善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重点制定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做到统一建账存储,集中归口管理,手续完备,专人负责,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建立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责任制,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实行定期公开制度,强化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高效、使用依法合规。(王楠 记者何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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