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青海省副省长邓本太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青海分会场强调,青海省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而农村牧区是生态保护建设的主战场之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对农村牧区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统筹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统筹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力争在逐步解决农村牧区环境保护、饮用水安全问题方面有新作为,在努力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取得新成效,在推进生态立省战略实施方面有新举措,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邓本太指出,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全面推进青海省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当前工作的重点,一是在完成全省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规范饮用水水源管理。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把环保准入门槛,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建设。三是重视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基层必要的环保专职工作人员和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
邓本太要求,要大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牧区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针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重点抓好村庄牧社布局规划,搞好环境功能分区,引导农牧民住宅合理布局,做好有关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建设;引导改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陋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净化处理;以资源化为立足点,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处理生活垃圾;认真组织开展历年积存垃圾的专项清理,高度重视农牧区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要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青海省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