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5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了《太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联合起草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太湖局关于《条例》前期研究及起草工作的汇报,成立了两部有关司局人员组成的《条例》起草小组,研究确定了《条例》制订下一步工作安排。周英副部长到会并讲话。
周英指出,《国务院2008年立法计划》已将《条例》列入,并明确由水利部会同环保部起草;《条例》的制定也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级联席会议对此也有明确要求。因此,加快《条例》的制定工作十分必要。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式进入了两部联合起草的阶段,将有力地推动《条例》的立法进程。
周英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起草一部高质量的法规更需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周英要求起草小组的同志在联合起草过程中,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一切要从有利于把太湖的事情办好这个目的出发,确保联合起草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充分协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立法,共同把《条例》制订好。三是要抓紧时间努力工作,按时完成起草工作,争取早日出台,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会议由水利部政法司赵伟司长主持。水利部政法司、水资源司、太湖局和环境保护部法规司、污染防治司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