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陕西省政府决定从明年开始启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确保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覆盖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我省1990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由“八五”初期的4个地 (市)18个县 (市、区),增加到包括全省所有11个市(区)在内的76个县(市、区)和两个国营农场。累计完成财政投资80多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400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700多个,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覆盖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县的范围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覆盖而又具备立项条件的县。(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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