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东中西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及对口支援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出席并讲话。
田力普指出,发挥东中部知识产权优势,以对口支援合作的形式,促进新疆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强东中西知识产权合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
田力普指出,动员和组织全国知识产权力量开展“全国支疆行动”,建立知识产权支疆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的新模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知识产权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的重大措施,不仅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新时期知识产权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和知识产权资源跨区域流动。
田力普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充分提高对新疆战略地位的认识。二是充分认清知识产权支疆合作的重要意义。三是从制度机制入手。四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准知识产权合作的切入点。他强调,开展知识产权合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在支援与合作的形式、内容上不要一味强求,不要一刀切,各自要有特色。
据了解,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知识产权支疆工作,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与新疆哈密地区行署及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新疆阿克苏地区行署分别于2006﹑2007年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开展知识产权对口合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地方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及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