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获悉,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近日决定,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实现在今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5%的目标。
严格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本年度计划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庆典和参展活动,原则上全部取消。能够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召开的,一律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压缩会议时间,全市性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召开会议、举办活动一律不准发放纪念品,不准编辑各类宣传画册。
严格执行接待和差旅费制度。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活动。
严格控制购买通用办公设备和厉行节约能源资源。年内停止更新、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通用办公设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节能降耗的具体措施。
严格压缩各类文件和简报等资料发行的支出。对一般性的简报、信息、动态等资料一律压缩或停止印发;确需印发的,要严格控制、压缩发放范围和数量,减少支出。各类简报、信息、动态等非涉密资料一律实行网上报送。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消耗。未列入车改试点的部门和单位车辆编制定额一律不作增加调整,对车辆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增加一次性车编。年内,除公安、防火、防汛、防疫、防灾等特殊业务用车外,一律不安排新购车辆经费。
严格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压缩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实行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报批制度和量化管理机制。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外事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整顿公费出国的要求严格把关,不具备特殊理由的,一律不予批准。要压缩出访团组规模,每个出访团组构成不得超过6人。压缩出访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不超过12天。压缩出访经费支出,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比上年减少20%。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年内暂停审批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一律不追加项目建设投资;对已经批准、尚未动工兴建或购买的,一律暂缓进行。(樊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