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要求以落实“四权”为核心,以完善配套政策为保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马正其指出,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前夕,在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谋求新突破的关键时刻,中央决定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是继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关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创新,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部署。这必将对完善党在农村的政策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林农脱贫致富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马正其要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庆要明确“一个目标”,抓住“两个重点”,把握“三个关系”,坚持“四项原则”,做到“四个必须”。明确一个目标: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基本建立起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达、林农收入增长、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文化繁荣的目标。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各地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全面完成确权发证工作,整个确权发证工作必须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二是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尽快完善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切实解决好如何提高林业生产力、增加林农收入的问题。把握三个关系:一是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促进山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的关系;三是把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的关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是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一;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确保还权于民;二是必须以人为本,确保让利于民;三是必须规范操作,确保积极稳妥;四是必须统筹谋划,确保林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