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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1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华社重庆8月12日电(记者 郭立、王胜先)重庆市林业局12日在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重庆将用3年时间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表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必须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的农户,确立农民经营林业的主体地位,确保明年年底之前完成确权发证工作。

    据了解,重庆市林权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前期准备阶段,在2008年年底完成健全机构、调研摸底、制订方案等工作。然后是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2010年底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最后是完善提高阶段,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另外,重庆市林业局拟在今年10月份选取4到5个区县,在改革采伐限额管理、规范流转、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开展林权抵押、推进林业保险、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开展配套改革试点,以探索和积累改革的经验。

    吴亚说,重庆市现有林业用地6118万亩,是耕地面积的1.8倍,但每亩年均产出只有20多元,林业经营效益低,全市农民年均收入来自林业的约为150元,仅占5%。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林业经营权,将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农民的林业收入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重庆集体林地产权分配不搞“一刀切”

    新华社重庆8月12日电(记者 郭立、王胜先)12日,重庆市林业局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产权分配不搞“一刀切”,只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农民意愿、有利于落实权属的方式,都可以进行尝试。

    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说,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为林地承包经营人的主体地位。

    “但是,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吴亚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凡是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通过家庭承包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权益明晰到农户。

    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实行民主经营管理,用于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和基层组织运转的经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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