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目前已经展开,正在处于全面试点状态,不久即将进入对普查对象的清查摸底阶段,这是记者在8月14日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广泛、对象众多、内容复杂,主要任务是把辽宁全省各地的经济情况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楚,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和启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这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这次经济普查工作,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已经开始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领导小组进一步部署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辽宁省政府还与14个市市政府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辽宁省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调查了解辽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辽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辽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辽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的法人单位所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也是经济普查对象。具体涉及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这次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辽宁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业户。
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有50多个基层表种,1300多个指标。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了能源普查和水资源消费情况,增加了许多反映企业信息化状况的指标。
初步预计,这次经济普查涉及在辽宁境内的中央和地方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约35万个、个体经营户170万户。普查对象的经济总量占全省总量的90%左右。
这次经济普查将分为4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各级政府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完善普查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普查试点,抽调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完成对普查对象的清查摸底工作,全面部署实施普查方案。然后是普查登记阶段。将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普查登记,普查机构要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调查对象及其行业情况,分门别类地发放普查表或入户登记,指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普查数据。随之是数据处理阶段。在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审核、校订同时,将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数据质量抽查及评估。最后是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工作是发布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记者 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