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青海省省长宋秀岩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全省环境保护及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青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研究了全省环境保护及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社会的环保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重视程度最高、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同时由于青海正处在加速发展和工业化初级阶段,节能减排的任务艰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做好治污减排的紧迫感、责任感。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者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企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尽社会责任,为治污减排做贡献。要加大投入,加快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整合和利用好各类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企业增加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环保投入格局;要源头控制,提高新建项目的环保门槛。凡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不予审批,确保每一个新建项目都必须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限期整治。以西宁为重点地区,湟水河流域为重点流域,列出污染减排的重点企业,规定时间,限期整治,务求尽快见效。要加强监管,突出监督重点,能上环保设备的企业尽快上设备,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加快淘汰步伐。要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体系,督促企业建设治污在线监测网络,共同促进环境治理。
会议安排部署了青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会议指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要认真做好宣传,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认真做好统计和建档制卡各项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国家政策。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秋季开学时落实到位,要把这项改善民生的好事办好,让更多的群众享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普惠性。 (作者:洛桑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