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四项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但也提出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并针对具体政策受理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天津市8月25日下发了《关于住房保障政策中相关认定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对落实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细化。例如,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算不算住房面积,这在已出台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中没有明确说法,但这又是关系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重要条件之一。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算住房面积,将有相当一部分家庭住房面积超出了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门槛,相反则有相当一部分家庭能够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
关于类似问题,该《通知》涉及很多。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细化问题,8月25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细化后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等具体问题回答提问。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申请家庭每月可以得到多少租房补贴?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10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每户每月最低可享受多少补贴额?
答:每个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36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325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270元。
取得资格证家庭如何领取租房补贴?
答:(一)租房。申请人自行租赁住房,并需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申领补贴。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发贴。经审核无误,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暂时租不到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申请人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就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自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至接到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期间的租房补贴,在申请家庭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申领租房补贴时,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补贴一次性划入申请家庭的银行储蓄存折内,用于申请家庭支付房租。这样可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享受政策,在解决住房困难时能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利益。
将空房出租给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的出租人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是的。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根据出租年限长短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定额补助。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享受6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可享受8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可享受1000元补助;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以后每年均可享受1000元补助。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自2008年7月10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房屋出租人如何申请补助?
答: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一次性出租(或连续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整年时,可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补助。
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答: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超过1年,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原拆迁、出售或置换住房可以不计算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低收入家庭户口所在地不是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答:(一)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三)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如果计算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就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了,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答:申请人住房存在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问题,如将其面积计算在内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这些面积可扣除,对扣除上述面积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如何确定其住房困难标准?
答: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困难标准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此类家庭收入符合条件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75平方米(含)以下,就可申请租房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对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只计算其家庭成员在津的住房面积,其原工作地住房不计算为家庭现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