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至2015年间有效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做好南疆三地州土地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对南疆三地州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有效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2008年至2015年间,新疆将对南疆三地州700万亩土地实施开发整理。近日,新疆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编制南疆三地州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9号),明确了南疆三地州土地开发整理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并组成项目课题组,及时启动了外业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南疆三地州24个县(市)外业实地调查,初步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片和建设规模,计划于9月初基本完成南疆三地州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南疆三地州700万亩土地扶贫开发整理工程主要包括:喀什地区11县1市的450万亩土地;和田地区7县1市的190万亩土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3县1市的60万亩土地。工程的实施将对南疆三地州农业产业结构、农作物产量产值、水资源利用等得到极大的改善,为提高新疆粮食生产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