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第29届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按照环保部和山西省的整体安排部署,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调集10余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人员与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涉及奥运保障的太原、大同、阳泉、朔州、晋中等5市进行了为期25天的驻守巡查,同时发文要求全省各级环境监察系统积极行动,加大巡查频次,不分昼夜,严格执法,严查重处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及各类环境违法企业,坚决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全力保障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及环境安全。
山西省做为北京周边五省(区、市)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提高将极大促进北京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为保证奥保措施落实到位,省环境监察总队领导率队对全省各市环境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安排专人24小时驻守重点排污企业,确保奥运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晋城市环境监察支队安排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不间断巡查;大同市对133家企业实施了关停整治,其余各市环境监察支队也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全省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件,圆满保证了奥运会期间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安全。
截止8月26日,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万余家,对全部48个奥保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察,督察率达到100%,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全省奥运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8月1日至24日,山西省11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均维持在Ⅱ级以上,其中Ⅰ级天数占到48.1%,重点督察的5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也均维持在Ⅱ级以上,其中Ⅰ级天数占到47.5%。奥保期间全省11个城市空气质量均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实现了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奥运保障既定目标。
二是重点项目奥运保障措施均按要求完成。山西省40项奥运保障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污染治理25项,停产治理14项,关停企业1项;8项火电机组重点脱硫工程全部建成,运行情况良好。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控、省控、市控等重点企业的督查,保障了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启动了全省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临时和应急措施。建立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预警机制,并采取了分级应急措施。
五是实施了对高速公路、旅游线路、重要景点以及二十个污染严重的县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杜绝了在重点风景名胜景区以及高速公路、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见范围内冒黑烟或其他影响环境观感的排污行为,圆满完成了山西省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