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8]148号)及在哈尔滨市召开的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开展了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阶段工作。7月19日郭启俊副主席在赤峰市召开各盟市分管副盟市长参加的紧急会议,专题部署了我区的阶段验收工作;高锡林厅长在全区林改座谈会和全区旗县林业局长研修班上反复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同时自治区林业厅派出了由厅级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深入各工程盟市、旗县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于8月4日自治区林业厅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年我区退耕地还林到期面积88.3万亩,其中还生态林79.6万亩,还经济林8.7万亩,涉及12个盟市50个旗县区。目前,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乌海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已完成外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内业整理;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的部分旗县由于任务量大、地形复杂、交通不便还在进行外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