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08—22号
今年第13号台风“森拉克”(SINLAKU)的中心今天16时位于浙江省苍南南偏东约200公里的东海南部海面上,即北纬25.6度,东经121.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减弱,并将于今天夜间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近海逐渐转向北到北偏东方向移动,也可能于今天夜间到明天早晨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登陆。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我宣布:
一、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监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浙江省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福建省气象局等单位应急响应状态由Ⅲ级升级为Ⅱ级。
二、上述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
三、中央气象台每天增加一次全国天气会商,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有关省(市)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有关省(市)气象台也要视情况,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四、国家气候中心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灾害影响分析和过程评估材料;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做好卫星监测和灾情分析;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做好通信和资料传输保障;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做好业务监控和技术保障;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要做好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的科普宣传;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做好预报技术支撑;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后勤保障。
五、各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8时30分前将天气实况及影响报送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气象服务中心,17时前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下游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六、中国气象局将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省份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许小峰
2008年9月1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