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9月21日)悉,为吸取山西“9·8”尾矿库特大垮坝事故教训,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湖北省再次进行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督查,同时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部署的排查范围包括:湖北省所有在用、停用、已经闭库、废弃的尾矿库和在建的尾矿库;尾矿库下游有人员居住或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同时,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等,都在督查内容之列。
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尾矿库垮坝带来的重大危害,对坝下有居民区、集市区和建构筑物的尾矿库,要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尾矿库下游安全;下游有村庄、学校、厂矿企业、水库等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要迅速搬迁和转移。严防重新使用已停用或闭库尾矿库,对于因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遗留的、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的尾矿库,各地要提出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隐患整改资金,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已关闭破产企业停用的尾矿库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和隐患治理。另外,凡不按规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止运行,进行整改;凡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依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