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济普查面临普查对象多、范围广等复杂情况,为了保证广西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近日出台了查处经济普查案件简易程序操作办法。
这个简易程序操作办法是指广西县级以上统计局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较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统计执法人员当场给予处罚决定时所适用简易程序的操作办法。
执行简易程序查处的经济普查案件范围包括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行为,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行为,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执行简易程序查处的经济普查案件的违法对象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这个简易程序操作办法规定,只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统计违法事实的存在,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统计违法事实确实是当事人所为,依照法定依据统计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