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贵州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贵州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部署,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强奶站专项整治,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地都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省各类奶站,包括乳制品企业、养殖场、养殖小区、个体私营站点和流动站点。各市、州、地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奶站,逐一摸清设立模式和类型、数量等,重点查清个体私营奶站、流动奶站情况,要对奶站逐一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要向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
这次整治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违法行为;摸清奶站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添加三聚氰胺等各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贵州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省政府要求,坚决杜绝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企业;坚持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消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整顿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对饲料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100%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原料进厂验收制度,奶牛饲料抽检率要达到100%。对奶牛养殖场和农户,要将奶牛养殖场户饲料安全作为监管重点,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检查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