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天津出台《地震应急预案》详细部署震后应急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9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日前,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对发生地震后的应急措施等项目进行了详细部署,并规定一旦发生5级以上地震,有关部门应在15分钟内上报测定结果;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告地震相关情况。

    《预案》指出,如果发生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天津市将启动Ⅱ级响应;如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将启动Ⅰ级响应,由市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天津警备区司令员、主管防震减灾工作副市长及有关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全市的抗震救灾行动。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位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并在主要受灾区和重要部门设立分指挥所。市地震局将在第一时间开通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保持实时联络畅通。当地震灾害影响室内指挥时,在银河广场开设临时应急指挥中心。

    对于发生在天津市及周边地区(首都圈地区)5.0级以上的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10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初步测定,震后15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准确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地震发生后,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进行上报;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收集震灾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部门。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发生后4小时内,公告初步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并适时后续公告。根据地震灾情的响应级别,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相应运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抢救抢险组、群众生活组、地震监测组、卫生防疫组、通信保障组、宣传教育组、治安消防组、涉外工作组启动到位,交通运输组、水利安全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恢复重建组进入待命状态。如地震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天津市自身处置能力,市政府将向国务院请求支援。

    如果发生地震,市地震局将立即开通“热线电话”和“地震信息网”,回答市民问询,报道震情、地震应急工作情况。市新闻宣传部门根据市政府的决策意见,迅速组织新闻媒体公告震情和趋势判断意见,宣传报道有感地震知识和应对措施。受影响地区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地震知识,维护社会稳定。受影响地区所在区、县的公安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到公共场所处理突发事件,到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地段维持交通秩序。区、县人民政府和区、县地震部门应注意收集社情、民情,掌握社会动态,一旦发现地震谣传,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予以平息。

    为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抗震救灾行动,全市统一组建10支共4万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涉及地震、消防、医疗、通信、电力等部门,主要用于重点方向、主要受灾区、危险目标及紧要时刻的应急救援。

 
 
 相关链接
· 天津对口支援陕西宁强县地震灾区取得阶段性成效
· 陕西地震灾区1500名务工人员到天津就业
· 天津力争提前完成对陕西地震灾区的对口援建任务
· 天津对口支援陕西地震灾区救灾物资交接仪式举行
· 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为赴津地震伤员客户进行异地服务
· 160名地震伤员转运石家庄和天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