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在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既注重支持企业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更注重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推动企业节能降耗,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一是综合运用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企业节能建设。省级财政按照《节能法》的要求,逐年增加对节能的投入,2008年统筹安排节能专项1亿元,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领域,促进兴业银行推出了能源效率贷款,支持了一批节能技术的改造,全省有11个节能减排项目获得2.16亿元能源效率贷款。积极支持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引进市场运作机制,促进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对节能领域的投入,帮助企业在小投入甚至零投入的情况下,实现节能改造。已有18家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了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标煤2.3万吨。
二是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节能资金能效。省财政先后制定出台《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措施,通过奖励资金与节能减排量挂钩的办法,提高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通过补助资金与投资单位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挂钩的办法,增强企业节能降耗的主动性,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支持节能降耗示范项目。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城市节能和循环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支持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动水电、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柴油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重点支持龙岩卓越能源公司产业基地,南安、莆田等地光伏电子产业园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四是加强支撑体系建设着力突破节能技术瓶颈。推动节能技术研发,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技术、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节能技术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支持“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以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环保、新能源、光伏产业等多场产学研现场会,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节能技术科研成果在企业中转化。支持和帮助一些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增强了企业节能技术开发能力。加强与节能关联的技术创新公共平台的建设,建设新能源、电子、功能材料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加强节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福建节能信息网建设,为企业开展节能提供技术、信息、科技成果推广等服务。
五是重视管理和培训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常态化。安排专项经费,实施节能奖励政策,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调动个人、企业、社会的节能积极性,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4家企业以及200家重点能耗企业开展了能源统计、能耗监控工作。支持节能政策标准体系建立,推动节能工作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节能监测体系建设。支持各地市成立节能服务中心,安排专项经费添置配备节能监测设备,进一步提高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以省、市节能监测和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监测服务体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