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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不断完善优待政策 提高老龄人群生活质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4日   来源:甘肃日报

    从日前召开的甘肃省市州老龄办主任会上获悉,甘肃在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普遍优待,对高龄老人实行特殊优待,对贫困老年人实行照顾优待的基础上,将从解决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现实问题入手,促进形成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机制。

    近年来,甘肃不断加大对《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对60岁以上老人由甘肃省政府颁发优待证,优待范围基本覆盖了交通、医疗、旅游、文化、司法援助等领域。截至2007年底,兰州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优惠公交卡,共为老年人优惠1185.67万元。定西市70岁以上老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今年甘肃省计划推行老年优待承诺制,在现有的各成员单位的优待内容之外,与其他社会服务部门签订协议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待服务。同时,各级财政还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贫困老年人,减免法律咨询和法律诉讼费。甘肃还将整合各方面的老年维权资源,逐步形成有关职能部门为主体,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性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老年维权网络,切实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大维权格局。(记者 尤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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