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稳步健康发展,天津市教委要求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对本区县各类民办学校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民办学校的正常运转。
重点调查的问题包括:民办学校是否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对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财务收支状况如何;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计划外招生、空挂学籍等情况;民办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是否按照审批备案的要求,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是否按照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内容进行宣传等。对招生宣传严重失实、财务管理混乱、办学不讲诚信的民办学校,要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警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得力、不到位而发生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罚。